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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以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购房时间

编辑:djxy2008时间:2016-06-11 14:32:42浏览: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公告,调整个人购房时间确定标准。

个人购买住房时间确定标准,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其购买房屋时间。对于个人购房时间确定标准调整内容,自2014年4月3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第十条“购房时间以购房发票的时间为准”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同时废止。本公告发布前购买的房产可按原政策规定确定其购房时间。

     “房屋产权时间标准确定后,对于纳税人有关房屋过户等交税时间的确定提供方便,也能避免一些无谓的歧义和争执。”海口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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