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654-6680

因房屋质量有问题不能欠缴物业费

编辑:djxy2008时间:2016-02-22 13:58:43浏览:

    因房屋质量有问题不能欠缴物业费
      2006年10月,为了给家人更换一个更加宽敞的生活环境,上海市民刘先生购买一套位于虹口区的房屋。
    2007年5月,他接到入住通知。在物业公司带领下,刘先生领取了房屋钥匙,并一同进行质量验收。来到自己的房屋后,发现有房屋质量问题如存在防盗门变形,卧房的门框有大面积油漆脱落、变形和开裂,而且墙面已经有部分裂痕、卫生问地面倒坡、阳台门无法闭合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当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将进行维修,于是刘先生就安心地收房了。但入住一年后,物业公司依然没有履职,没有采取任何维修措施。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刘涪东拒绝支付物业费。
    去年7月,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 业主 刘浩先生到了上海虹口区法院。在法庭上,物业公司表示,该业主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范围,否认做出过维修的承诺。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质量问题非物业公司的责任,而且业主对于自己的主张缺乏相应证据。于是,法院判处业主刘浩东按照要求补交拖欠的相应物业费。
    从权利义务上讲,房屋质量不合格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而在很多情况下,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一旦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往往不愿承担责任。正如本案中的刘先生一样,很多业主往往对于他们之间的责任划分意识比较模糊,尤其对物业公司的承诺缺乏书面固定的意识,这样在维权中往往就遇到挫折。

    海南置业手机:1808982847O

相关搜索:

遇到购房难题?

专业咨询师为您一对一答疑解惑

咨询微信号:chenxia0898

文章阅读排行

热销楼盘

业主QQ群:2042254

业主微信群:chenxia0898

咨询师:陈霞
服务热线

0898-28288763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