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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阅产权档案的规定

编辑:djxy2008时间:2016-02-22 13:54:30浏览:



    查阅产权档案的规定 可以查阅房地产权档案的组织或个人为:(1)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2)依法行使有关权力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受权利人委托代理房地产有关事务的律师及有关人员;(4)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拍卖行授权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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