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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楼盘收房时 实际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

编辑:臻房小苗时间:2018-08-16 20:30:11浏览:

陵水县楼盘收房时 实际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陵水优势,陵水买房,让很多人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也是会有不少烦恼的事情发生的。

陵水县楼盘收房时 实际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

商品房 交房时的面积可能超过陵水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现实中,常常出现公摊面积 增加的情形。什么是公摊面积呢?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快来跟小编看看关于公摊面积增加了我们要怎么办吧。

一、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陵水购房人共有,陵水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公摊面积的范围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公摊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公摊面积增加怎么办?

陵水购房者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陵水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一般是暂测面积,以后办陵水房产证依据的面积是交房时的实测面积。实测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由于施工精准度不够,很多时候墙体施工的误差会导致公摊面积增大。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陵水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陵水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陵水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拥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陵水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陵水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商品房公摊面积增加了,但是增加后的总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的话,那么陵水购房者不能请求解除合同,而且必须补交增加的公摊面积的款项。当然,如果陵水购房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则按照合同执行。

比如,陵水购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8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那么房屋面积的误差则是[(80+22)-(80+20)]/(80+20)=0.02,即2%,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3%,因此陵水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补交这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房款。

为了避免公摊面积增加时补交房款,陵水购房者只能采取事前救济方法,即陵水购房者尽可能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具体化,比如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摊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购买期房则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

关于公摊面积增加的相关信息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公摊面积增加时,如果不超过3%,那么陵水购房者就必须补交房款。因此,为了避免在公摊面积增加时补交房款,陵水购房者应当仔细拟定陵水购房合同。必要时,要联系律师,他们会帮助您起草和审查陵水购房合同,要知道开发商在签订陵水购房合同时都是事先咨询过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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