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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编辑:djxy2008时间:2016-02-22 13:32:54浏览:



    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者解除 房地产买卖合同 ?

    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地产买卖合同。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
    (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第(2)、(3)、(4)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凡按上述规定协商一致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解除备案。通过法院生效调解、判决解除合同的,可依据法院的生效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申请解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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