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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完三年不露面 购房合同能否解除?

编辑:djxy2008时间:2016-02-22 13:29:41浏览: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她的一个客户三年前交完首付款后,一直没来办理 按揭贷款 手续,经了解后发现,该客户现在 离婚 了,王女士多次通知其前来退房也无果。合同约定,如果超过3个月不交清房款,公司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王女士问,这种情况下,可以跟客户解约吗?

  【律师解析】离婚不能构成拒不办理按揭贷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义务,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双方均负有办理按揭贷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义务;如果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对该房屋作出处理的,则按照判决或调解确定的责任主体确定;如果法院未对该房屋作出处理,则双方均应办理贷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

  【律师提醒】支付购房款是购房者的主要合同义务,如果合同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支付购房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离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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