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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与限购冲突怎么办

编辑:xiao编时间:2017-12-03 10:12:42浏览:

合同约定与XG冲突怎么办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热现象,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房屋XG政策。然而,接踵而来,也出现了合同约定与XG政策的冲突,而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如何妥善处理,直接关乎当事人权益保护及社会安定问题。  

近日,笔者接待了这样一个咨询:姐妹俩为北京人,均住西城区。双方根据各自生活需求,于2006年4月签订了《房屋互换协议书》,并实际进行了房屋互换和使用。之后,妹妹办理了房屋过户,姐姐却未办理。现姐姐要求妹妹配合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妹妹却不愿意配合。又根据现有房屋XG政策,姐姐名下已有多处房产,不具备购房资格。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姐姐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笔者根据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涉及住房XG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理解,向这位姐姐做了解答。  

首先,房屋置换交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是买和卖的双向合同,双方互有权利和义务。当时所签互换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应无条件履行。  

第二,北京房屋XG政策的制定,是区分各类不同情况的。法院对各类纠纷的处理也是有章可循的。现买方要求卖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卖方不配合,加之XG政策的约束,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是无法办理的。因此,建议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法院对在XG政策实施前签订的互换合同,且已支付对价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多年的情形,如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请求,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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